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江苏省绿色港口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0 10:5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77/2018-00032
- 发文日期
- 2018-09-07
- 公开日期
- 2018-09-10
- 文件编号
- 锡交港发〔2018〕17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工业、交通--水运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港口,生态,通知
- 内容概述
-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战略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落实部、省有关绿色交通、绿色港口的建设发展任务,进一步加快我省绿色港口建设,推动全省港口行业的转型升级,省厅于近期印发了《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港口建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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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江阴市港口管理局,无锡市港口管理站: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战略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落实部、省有关绿色交通、绿色港口的建设发展任务,进一步加快我省绿色港口建设,推动全省港口行业的转型升级,省厅于近期印发了《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港口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苏交港〔2018〕43号,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各地实际对“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进行学习研究,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同时,请各单位在贯彻落实中认真把握好如下几点要求:
一、深刻认识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意义,确立港口绿色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要把推动港口行业的绿色发展,提升到自觉贯彻落实党中央“五位一体”协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港口实践来认识;要按照党中央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落实“四个交通”发展要求,将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港口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从理念、行动、管理三方面入手,确立港口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港口转型发展,引导和促进港口绿色发展、健康发展。
二、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引导作用。实现港口行业绿色发展,关键在于充分发挥港口企业的主体责任和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各港口企业要自觉承担起企业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责任,要按照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完善和提升港口企业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企业内部环境监测体系的建设,完善企业内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的建设。各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要自觉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学习,建立健全绿色港口工作的监管制度,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管和引导作用,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促进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政府协调责任的落实。
三、围绕目标任务,制定实施计划。“三年行动计划”明确阐述了今后一段时间各级港口管理部门绿色港口建设的行动目标和主要任务,各单位要对照13项主要任务,摸清各自辖区的现状,排列出各企业的任务清单或负面清单,围绕工作目标,研究落实方案,制定实施计划;推进过程中,各单位既要统筹兼顾,也要突出阶段性重点,讲究工作方法,用量变推动质变,狠抓落实、认真履职。
四、建立协同机制,强化组织保障。推进绿色港口建设,交通运输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责无旁贷、义不容辞,但同时需要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的齐抓共管。交通运输部门既要积极作为,更要加强系统谋划和统筹协调,努力争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以及港口企业的支持,充分发挥组织保障作用。各单位要加强港口管理队伍建设,加强环境保护的计划管理,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建立绿色港口奖惩机制,加强绿色港口技术研发,不断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各单位要以“三年行动计划”为契机,积极推动港口高质量发展,完善港口生态环保工作的长效监管机制,推动港口绿色转型升级,为实现交通运输绿色、循环、低碳、可持续发展和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做出应有贡献。
特此通知。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8年9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