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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全面启动港口码头生态环境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9-03-22 13:4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上级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以及省生态环境厅二专办交办问题工作会议精神,3月15日下午,江阴市交通运输局受江阴市政府委托主持召开了港口码头生态环境整治及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全面启动了港口码头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无锡市交通运输局丁满琪副局长等领导出席会议,江阴市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人及下属单位(中队)相关人员,江阴市高新区、临港开发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各镇、街道相关人员,沿江、内河港口码头企业的代表共151人参加会议。

    会上,江阴市交通运输局全面梳理和布置了沿江、内河港口码头生态环境整治、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街道负责人代表、水上执法中队代表、重点港口企业代表分别交流了整治工作经验和开展绿色港口工作的经验。缪慧局长围绕强化港口码头安全环保责任体系,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强化港口码头扬尘治理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防控措施;强化港口码头污染防治科技支撑,进一步提升治理创新;强化违法违规港口码头清理整顿,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提了四方面的工作要求。丁满琪副局长横向比较了各市(县)、区港口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充分肯定了江阴市港口管理局多年来在沿江港口管理上付出的努力及取得的成绩,并对江阴市开展港口码头生态环境整治及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针对性意见,要求应按照属地负责、部门联动,摸清底数、规划引导,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分类指导、果断处置的总体思路,交通部门、地方政府、港口企业应各司其职、协同作战,抓早抓实港口码头各专项整治工作。最后,丁满琪副局长要求各市(县)、区应以非法码头整治为切入点,推进港口码头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并明确了非法码头整治工作的七项原则:一是把握《港口法》、《江苏省港口条例》实施的时间点原则;二是满足港口规划的原则;三是满足产业政策要求的原则;四是码头质量的合格性原则;五是满足安全环保要求的原则;六是落实企业的主体性原则;七是多部门联合协同、集体决策的原则。(局港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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