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无锡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1. 本站支持IPV6
  2. 繁体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1 15:0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无锡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无锡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无锡市新金匮路1号市民中心8号楼,邮编:214131,电话:0510-81822847)。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改进我局工作作风和机关形象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规范进行,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19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完善和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我局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明确相关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范围和程序,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时发布、更新主动公开信息,做好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性提供制度保障。二是认真做好新《条例》宣传培训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详细解读了新《条例》的重要意义、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有效提高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自觉增强信息公开的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三是加强重点内容主动公开。我局通过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交通运输工作信息,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市民关注的春运、公交等热点问题,另外我们还通过交通服务热线受理市民的咨询投诉,回应社会关切。2019年我局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共计560条。四是严格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2019年我局共接到信息公开申请7件,均已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给予了答复处理。五是加强交通运输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依托部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拓展信息公开平台,利用多种媒体发布政府信息,特别是加强了部门网站建设,完善网站功能,我们在部门网站开通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编制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机构概况、政策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财政信息、重点工作、人事信息、统计数据及解读等7类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含各行政机关以本机关或本机关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公文)

81

20

26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69

-3

2681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705

-14

239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601

-12

2568

行政强制

24

0

31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7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34241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2

0

1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2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1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2

0

1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的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二是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还不够健全,公开信息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2020年,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工作领导,完善工作制度,落实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职责,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工作信息公开的需求。二是建设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更新维护、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全面。三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形式,继续加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最大范围公开交通运输工作信息,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

无锡普法

无锡普法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