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无锡市复工企业人员返锡包车运输保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4 16:0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77/2020-00006
- 发文日期
- 2020-02-14
- 公开日期
- 2020-02-14
- 文件编号
- 锡交联发〔2020〕2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工业、交通--公路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公路,运输,方案,通知
- 内容概述
-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工企业人员返锡包车运输保障工作,确保运输车辆通行顺畅,根据部、省、市相关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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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
为切实做好我市复工企业人员返锡包车运输保障,现将《无锡市复工企业人员返锡包车运输保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相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无锡市公安局
2020年2月14日
无锡市复工企业人员返锡包车运输保障方案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工企业人员返锡包车运输保障工作,确保运输车辆通行顺畅,根据部、省、市相关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一断三不断”总体要求,坚持“防运并举、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周密部署”的原则,全力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保障疫情可防可控,确保企业员工返岗运输组织安全有序。
二、运输保障范围
经政府批准同意复工企业返锡且体温检测正常的人员。
三、承运企业要求
经政府批准同意复工的客运企业,且具有相应道路客运资质。
四、包车办理方式
1.复工企业应按照“同省同车”的要求,填写《无锡市复工企业人员返锡包车乘客信息登记表》(简称《乘客信息表》),并经企业所在地市(县)、区政府或街道(乡镇)批准同意。
2.复工企业可自主联系符合条件的客运企业作为承运单位,并与承运客运企业签订包车合同。自主联系有困难的,可联系各市(县)包车应急运力保障单位(单位名单附后)。
3.承运客运企业凭《乘客信息表》、包车合同、客运企业复工证明,在江苏省运政服务平台申报,经属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申领相关包车标志牌线路标贴。
4.申领到包车标志牌线路标贴的承运客运企业可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农民工返岗包车公路通行费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0〕52号),自行打印统一格式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并随车携带,作为高速公路免费通行凭证。
五、有关要求
(一)复工企业要求
1.复工企业应通知返锡人员按时到达指定集中乘车地点。
2.复工企业应指派专人作为随车管理员,带好《乘客信息表》,确保实际乘客与《乘客信息表》相对应。随车管理员负责集中点上车人员的组织、名单核对、体温检测、口罩佩带和行李安全检查等现场管理事宜;在返锡途中,提醒员工全程佩戴好口罩,避免交流,注意个人卫生,不得擅自离开承运包车,组织员工服从沿途防疫检测站的管控要求。
3.复工企业返锡人员到锡后,应严格落实市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
(二)承运客运企业要求
1.承运客运企业负责做好驾驶员防护措施,确保驾驶员符合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车辆“日消毒”与“每趟次通风”的防控措施。
2.承运车辆实载率不得超过50%,并将包车车厢后部两排作为途中留观区域,为乘客分散就坐创造条件。车辆运行途中不得招揽《乘客信息表》以外人员乘车。
3.承运车辆运行途中不得进入湖北省境内。
4.驾驶员对不佩戴口罩的旅客应拒绝提供服务。遇乘客出现发热症状,要安排到车厢内留观区域临时就座,并以最快方式将车上乘客送至留验站,切实防止传染。
5.承运客运企业应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选派安全技术性能车辆良好的车辆与从业资质条件符合要求驾驶员参与运营;要按规定配足驾驶员,严格落实长途客运凌晨2点至5点停车休息制度,杜绝疲劳驾驶员;要加强车辆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
各市(县)包车应急运力保障单位联系方式:
市区:无锡客运集团有限公司 徐斌15161500056(大中型客车);周阳13961855155(小型客车及商务车)
江阴:江阴公司客运有限公司 任敏敏15861656918
宜兴:宜兴公路客运有限公司 丁卫跃13706159822
附件:
1.无锡市复工企业人员返锡包车乘客信息登记表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
抄送: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0年2月14日印发
附件1
无锡市复工企业人员返锡包车乘客信息登记表
复工企业名称:(盖章) 复工企业当地政府意见:(盖章)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入锡后的居住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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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期间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
组织单位: (名称)
承运单位: (名称)
(背面)
车牌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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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载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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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载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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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发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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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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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口收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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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线路及 途经省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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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收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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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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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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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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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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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要求 |
请高速公路收费站加强交通组织,保障相关车辆免费快捷通行。 |
特别提醒:伪造通行证和假冒农民工返岗包车的车辆、人员及企业法人,将纳入信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