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水路运输行业严重失信名单公布
发布时间:2020-09-16 16:3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对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失信行为名单公布工作的通知》(苏交运〔2017〕85号)文件规定,现对我处认定的严重失信行为名单进行公布。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失信事实 |
评定依据 |
无锡雷俊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91320213MA1X2C352U |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广南路307-620 |
戴林 |
2020年09月01日10时16分,当事人无锡市雷俊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因涉嫌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被执法人员查获,依法给予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
案号:锡交运罚[2020]00977号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二款:违反交通运输有关法律法规,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停业整顿的; 第六款:符合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条件的。
《江苏省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2号) 《江苏省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认定标准(2020年版)》 道路运输经营者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被责令停业整顿的。 |
无锡勇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1320211MA1TEAH4XP |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太湖佳园B块67号7楼 |
唐志勇 |
2020年08月26日09时50分,当事人无锡勇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涉嫌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被执法人员查获,依法给予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
案号:锡交运罚[2020]00959号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二款:违反交通运输有关法律法规,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停业整顿的; 第六款:符合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条件的。
《江苏省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2号) 《江苏省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认定标准(2020年版)》 道路运输经营者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被责令停业整顿的。 |
周进良 |
32021919******4297 |
2020年09月14日上午,当事人周进良驾驶苏B6FG38(蓝)大众小型普通客车在江阴文林街上带了一名乘客前往无锡市火车站南广场。2020年09月14日10时01分,该车在无锡市火车站南广场下客时,因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被执法人员查获。我处依法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号:锡交运罚[2020]01023号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三款: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者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者超越许可核定范围,从事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被责令停止经营的。
|
周进良 |
32021919******4297 |
无锡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