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严重失信名单公布
发布时间:2020-09-24 16:5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对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失信行为名单公布工作的通知》(苏交运〔2017〕85号)文件规定,现对我处认定的严重失信行为名单进行公布。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失信事实 |
评定依据 |
无锡市如发运输有限公司 |
91320204078251301B |
江苏省无锡市新惠路37号 |
尹甲甲 |
2020年06月11日15时02分,当事人无锡市如发运输有限公司因涉嫌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被执法人员查获,依法给予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
案号:锡交运罚[2020]00715号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二款:违反交通运输有关法律法规,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停业整顿的; 第六款:符合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条件的。
《江苏省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2号) 《江苏省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认定标准(2020年版)》 道路运输经营者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被责令停业整顿的。 |
序号 |
自然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主要失信事实 |
评定依据 |
1 |
顾燕中 |
32022219******7275 |
2020年09月21日09时44分,驾驶员顾燕中驾驶苏B2ES97(蓝)小型轿车在硕放医院载客1名送至无锡市火车站南广场。10时24分,该车行驶至无锡市火车站南广场因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被我处执法人员查获,我处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号:锡交运罚[2020]010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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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三款: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者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者超越许可核定范围,从事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被责令停止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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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卞亚军 |
32092319******5735 |
2020年09月20日17时08分,当事人卞亚军驾驶苏BA3P73(蓝)小型轿车通过风韵专车司机软件接单后在无锡市惠山区新藕苑带了2名乘客到无锡市火车站南广场,在兴源路下客时,因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被我处执法人员查获,我处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号:锡交运罚[2020]010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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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三款: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者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者超越许可核定范围,从事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被责令停止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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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陈界兴 |
32022219******117X |
2020年09月18日14时50分左右,当事人陈界兴驾驶苏B625U3(蓝)小型轿车在无锡市凯利公社载了2名乘客送往无锡市火车站南广场。15时20分左右,该车行驶至火车站南广场下客时被我处执法人员查获。当事人陈界兴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违法所得不足5千元,我处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号:锡交运罚[2020]010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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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三款: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者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者超越许可核定范围,从事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被责令停止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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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周亮 |
32128319******1018 |
2020年09月18日13时43分,当事人周亮驾驶苏BA13A7(蓝)小型轿车使用手机上安装的“阳光出行”软件接单后在无锡市咏硕苑搭载1名乘客送往无锡市火车站南广场。14时30分,该车因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被我处执法人员查获,我处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号:锡交运罚[2020]010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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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三款: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者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者超越许可核定范围,从事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被责令停止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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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陈晓伟 |
32028119******3517 |
2020年09月18日08时45分,驾驶员陈晓伟驾驶苏B8FD59(蓝)小型轿车在江阴长寿汽车站载客1名送至无锡市火车站南广场。09时55分,该车行驶至无锡市火车站南广场因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被我处执法人员查获,我处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号:锡交运罚[2020]010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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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三款: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者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者超越许可核定范围,从事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被责令停止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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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马哲民 |
41302119******2911 |
2020年09月18日09时01分,当事人马哲民驾驶苏B522GT(蓝)小型轿车在无锡市广石家园门口载了1名乘客前往无锡市火车站南广场。9时25分,该车行驶至无锡市火车站南广场下客时因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违法所得不足5千元被我处执法人员查获,我处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号:锡交运罚[2020]010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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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三款: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者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者超越许可核定范围,从事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被责令停止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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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刘青松 |
34222119******0510 |
2020年09月18日09时左右,当事人刘青松驾驶苏B7Y5Y5(蓝)小型轿车通过首约司机软件接单将2名乘客从无锡双庆桥(公交站)送往无锡市火车站南广场,09时24分该车在无锡市火车站南广场下客时因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被我处执法人员查获,我处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号:锡交运罚[2020]010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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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三款: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者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者超越许可核定范围,从事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被责令停止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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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张海强 |
65282319******2217 |
2020年09月18日08时30分,当事人张海强驾驶苏BA23H3(蓝)雷诺卡缤小型普通客车在滨湖区尚贤社区附近使用滴滴车主软件接单,带了一名乘客前往无锡市火车站南广场。08时55分,该车在无锡市火车站南广场下客时,因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被我处执法人员查获,我处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号:锡交运罚[2020]010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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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三款: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者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者超越许可核定范围,从事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被责令停止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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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高小芹 |
32102419******4044 |
2020年09月17日10时10分左右,当事人高小芹驾驶苏B086NK(蓝)小型轿车通过风韵专车软件在无锡市广丰三村搭载了一名乘客送往无锡市火车站南广场。10时20分左右该车行驶至火车站南广场兴源路公交站台下客时因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被我处执法人员查获,我处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号:锡交运罚[2020]010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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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三款: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者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者超越许可核定范围,从事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被责令停止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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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李庆洋 |
32092219******5418 |
2020年09月16日09时左右当事人李庆洋驾驶苏BE8B71(蓝)小型轿车从江阴顾山接客一人送往无锡市火车站南广场,09时55分该车停靠在无锡市火车站南广场下客时因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违法所得不足5千元的被我处执法人员查获,我处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号:锡交运罚[2020]010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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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三款: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者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者超越许可核定范围,从事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被责令停止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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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孔善明 |
32092319******3050 |
2020年9月16日10时,当事人孔善明驾驶苏B0816M(蓝)小型轿车在新三洲钢厂载客一名送往无锡市火车站中央汽车站,10时40分,该车在无锡市火车站中央汽车站惠勤路下客时,因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没有违法所得的被我处执法人员查获,我处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号:锡交运罚[2020]010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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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三款: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者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者超越许可核定范围,从事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被责令停止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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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朱辰豪 |
32021119******4516 |
2020年09月16日09时28分,当事人朱辰豪驾驶苏BW28N8(蓝)丰田小型普通客车在无锡市清扬康臣附近使用首约司机软件接单,带了一名乘客前往无锡市火车站南广场。09时40分,该车在无锡市火车站南广场下客时,因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被我处执法人员查获,我处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号:锡交运罚[2020]01031号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三款: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者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者超越许可核定范围,从事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被责令停止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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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石伟峰 |
32021119******1912 |
2020年09月14日10时05分,当事人石伟峰驾驶苏B7G6K8(蓝)小型轿车在无锡市世茂时光里载了1名乘客前往无锡市火车站南广场。10时20分,该车行驶至无锡市火车站南广场下客时因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违法所得不足5千元被我处执法人员查获,我处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号:锡交运罚[2020]01022号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三款: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者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者超越许可核定范围,从事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被责令停止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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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失信事实 |
评定依据 |
无锡大光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
91320200695451042J |
无锡市清扬路63号513室 |
虞华芬 |
2020年09月11日07时左右,驾驶员陆国栋驾驶当事人无锡大光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的苏BN2508(黄)中型普通客车从无锡市山北出发接送万睿视影像设备(中国)有限公司的员工上班。07时40分,该车行驶至无锡市新光路时因涉嫌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被我执法人员查获,我处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号:锡交运罚[2020]01015号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三款: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者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者超越许可核定范围,从事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被责令停止经营的。 |
无锡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