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严重失信名单公布
发布时间:2020-09-30 16:4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对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失信行为名单公布工作的通知》(苏交运〔2017〕85号)文件规定,现对我处认定的严重失信行为名单进行公布。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失信事实 |
评定依据 |
无锡市大海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91320211MA1QG94U5E |
江苏省无锡市高浪东路999号B1号楼409室 |
李慈 |
2020年09月11日10时35分,当事人无锡市大海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因涉嫌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被执法人员查获,依法给予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
案号:锡交运罚[2020]01012号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二款:违反交通运输有关法律法规,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停业整顿的; 第六款:符合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条件的。
《江苏省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2号) 《江苏省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认定标准(2020年版)》 道路运输经营者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被责令停业整顿的。 |
无锡市伟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913202007365490984 |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黄金湾工业园区18号 |
王丹 |
2020年09月07日14时36分,当事人无锡市伟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因涉嫌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被执法人员查获,依法给予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
案号:锡交运罚[2020]00999号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二款:违反交通运输有关法律法规,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停业整顿的; 第六款:符合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条件的。
《江苏省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2号) 《江苏省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认定标准(2020年版)》 道路运输经营者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被责令停业整顿的。 |
序号 |
自然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主要失信事实 |
案号 |
评定依据 |
1 |
章伟华 |
32021119******2214 |
2020年09月28日09时20分左右,当事人章伟华驾驶苏B999YA(蓝)小型轿车从无锡广晟苑载客一人送往无锡市火车站南广场,09时35分该车停靠在无锡市火车站南广场下客时因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违法所得不足5千元的被我处执法人员查获。我处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
锡交运罚[2020]01086号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三款: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者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者超越许可核定范围,从事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被责令停止经营的。 |
2 |
喻春贵 |
51112719******3019 |
2020年09月27日09时左右,当事人喻春贵驾驶苏B8FM59(蓝)小型普通客车将一名乘客从无锡惠山高铁站附近小区送往无锡市火车站南广场,09时40分该车停靠在无锡火车站南广场下客时因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违法所得不足5千元的被我处执法人员查获。我处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
锡交运罚[2020]01078号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三款: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者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者超越许可核定范围,从事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被责令停止经营的。 |
3 |
易巧妹 |
32022219******3441 |
2020年09月27日09时多,当事人易巧妹驾驶苏B259GT(蓝)小型轿车在无锡市金惠苑带客2人开往无锡市火车站南广场,因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被我处执法人员查获。我处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
锡交运罚[2020]01077号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三款: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者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者超越许可核定范围,从事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被责令停止经营的。 |
4 |
李红军 |
32092219******3934 |
2020年09月27日08时55分,当事人李红军驾驶苏J5JM80(蓝)小型面包车在无锡市通江大道载了5名乘客送往盐城。9时15分,该车行驶至无锡市通江大道高速口时因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违法所得不足5千元被公安部门查获并现场移交我处执法人员。我处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
锡交运罚[2020]01079号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三款: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者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者超越许可核定范围,从事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被责令停止经营的。 |
5 |
赵凤国 |
32082119******371X |
2020年09月26日上午,当事人赵凤国驾驶苏BA86G6(蓝)东风小型普通客车在春雷新村带了一名乘客前往无锡市火车站南广场。2020年09月26日08时45分,该车在无锡市火车站南广场下客时,因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被我处执法人员查获。我处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
锡交运罚[2020]01066号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三款: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者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者超越许可核定范围,从事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被责令停止经营的。 |
6 |
袁成 |
32032419******2312 |
2020年09月25日09时40分,当事人袁成驾驶苏BMM369(蓝)小型轿车在无锡市梅村凯利公社载了3名乘客送往无锡市火车站南广场。9时40分,该车行驶至无锡市火车站南广场下客时因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违法所得不足5千元被我处执法人员查获。我处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
锡交运罚[2020]01065号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三款: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者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者超越许可核定范围,从事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被责令停止经营的。 |
7 |
李贺峰 |
34122719******4471 |
2020年09月24日08时左右,当事人李贺峰驾驶苏B736FM(蓝)小型轿车在江阴市顾山镇期枪公司门口带了2名乘客送到无锡市火车站南广场,通过微信收取110元。09时20分,行驶至无锡市火车站南广场时因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被我处执法人员查获。我处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
锡交运罚[2020]01060号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三款: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者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者超越许可核定范围,从事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被责令停止经营的。 |
8 |
张本昌 |
32108319******2119 |
2020年09月28日14时50分,当事人张本昌在滴滴平台接单后驾驶苏BG15B7(蓝)小型轿车从无锡市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九龙校区)带客1人开往无锡市火车站南广场,15时20分左右该车因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被我处执法人员查获。我处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
锡交运罚[2020]01088号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三款: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者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者超越许可核定范围,从事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被责令停止经营的。 |
9 |
彭松 |
37040219******301X |
2020年09月28日09时15分,当事人彭松驾驶苏B39U56(蓝)小型轿车使用“及时司机”软件接单后在梁溪大桥载客2名送至火车站南广场。2020年09月28日09时52分,该车行驶至无锡市火车站南广场因涉嫌未经许可从事网约车经营被我处执法人员查获。我处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
锡交运罚[2020]01082号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三款: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者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者超越许可核定范围,从事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被责令停止经营的。 |
10 |
孙晓军 |
32062319******6056 |
2020年09月26日15时27分,当事人孙晓军驾驶苏B2792G(蓝)小型轿车通过“及时用车”软件在无锡市东亭新光花园载了1名乘客送往无锡市火车站南广场,下客时支付车费16.09元由乘客手机支付经查:该车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车汽车道路运输证,因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被我处执法人员查获。我处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
锡交运罚[2020]01067号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三款: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者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者超越许可核定范围,从事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被责令停止经营的。 |
11 |
蔺明佐 |
32092219******5431 |
2020年09月25日09时10分,当事人蔺明佐通过斑马快跑平台接单后驾驶苏B97Z98(蓝)小型轿车在无锡新区高铁站接了2名乘客送到无锡市火车站南广场。09时45分,该车行驶至无锡市火车站南广场兴源路时因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被我处执法人员查获。我处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
锡交运罚[2020]01064号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三款: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者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者超越许可核定范围,从事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被责令停止经营的。 |
12 |
孙栋楼 |
32092319******6038 |
2020年09月25日09时06分,当事人孙栋楼驾驶苏B3Y5H1(蓝)小型轿车使用“首汽司机”软件接单后在中国建设银行(无锡靖海支行)西南侧载客1名送至无锡站(西南进站口)。2020年09月25日09时37分,该车行驶至无锡市火车站南广场因涉嫌未经许可从事网约车经营被我处执法人员查获。我处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
锡交运罚[2020]01063号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三款: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者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者超越许可核定范围,从事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被责令停止经营的。 |
13 |
周艺浓 |
32028319******5977 |
2020年09月19日09时42分,当事人周艺浓驾驶苏BJ8A18(蓝)小型轿车通过首汽约车在无锡市石皮路带了1名乘客到无锡市火车站南广场,下客时支付车费14.06元由乘客手机支付。经查:该车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车汽车道路运输证,因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被我处执法人员查获。我处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
锡交运罚[2020]01044号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三款: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者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者超越许可核定范围,从事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被责令停止经营的。 |
无锡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