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阳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商城客运公司等2位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2 10:3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信阳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商城客运公司等2位当事人:
我局已对你(单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通过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现将该文书在无锡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扫描件
信阳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商城客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 锡交路执[2024]号.jpg 周志军 行政处罚决定书 锡交路执[2024]1315号.jpg 周志军 行政处罚决定书 锡交路执[2024]1377号.jpg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