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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无锡市交通局新区分局将全面实行交通行政案件处罚当场“双告知”制度,对违反相关交通法律法规接受处罚的当事人当场发给“交通行政处罚廉政告知书”和“交通行政案件查处告知书”。 这一制度的实行,对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着积极意义。 “交通行政处罚告知书”明确了当事人的各项权利,并详细告知当事人如遇到“执法单位或执法人员变相参与运输经营活动”等行为时,可向有关部门举报。而“交通行政案件查处告知书”则为当事人详细列出了处理案件时需准备的行驶证、车辆道路运输政等有关资料及证件。 “告知书”上还表明了相关部门的名称、地点和联系电话等信息。此举将有效制止在处理违反交通行政管理法规的案件时出现违规现象,同时也避免了当事人在接受处理过程中因相关资料和证件准备不齐全来回“跑白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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