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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3 10:4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77/2021-00063
发文日期
2021-09-22
公开日期
2021-09-23
文件编号
锡交传〔2021〕183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工业、交通--公路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运输,方案,安全生产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此次《安全生产法》的修订,突出完善安全生产原则要求、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明确政府及监管部门职责、强化安全生产预防措施等方面的内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供了法律保障,为强化企业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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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经开区建设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相关处室:

  现将《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22日

《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方案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和推动实施,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现制定宣贯工作方案如下。

  一、充分领会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意义

  此次《安全生产法》的修订,突出完善安全生产原则要求、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明确政府及监管部门职责、强化安全生产预防措施等方面的内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供了法律保障,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提供了法律依据,为完善政府安全监管体制和责任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法治基础。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迅速掀起学习宣贯高潮,在系统内形成浓厚氛围。

  二、多措并举深化学习宣传贯彻

  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法》修订的重大意义,全面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准确理解和把握各项新制度、新措施、新要求,分级分类开展学习培训。

  (一)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头雁”学法作用。紧抓“关键少数”,将《安全生产法》纳入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作为日常学习内容,年内至少开展1场领导班子集中学法活动,以上率下,带动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法律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法律条款内容,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凡涉及相关重大决策事项,在决策前须专题学习《安全生产法》,提高决策准确性、科学性。

  (二)着眼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围绕干部职工、执法人员,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方案,明确学习任务,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家讲授与原文研读相结合,线下学习与线上学习相结合、条文解析与案例剖析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深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蕴含的思想、主要内容和重要制度。各地各单位年内至少开展1场专题学法活动、发放1次单行本或其他学习材料,做到全员培训、人人参与,将学习培训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力争吃透精神实质,精准把握各项规定,为《安全生产法》的有效落实奠定基础。

  (三)抓好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各地各单位要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使企业、从业人员对应当遵守和落实的义务做到心中有数,对应当符合的要求落实到位。要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列入“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专题宣讲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和企业进行宣讲。深化“安全应急科普环省行活动”,确保各项规定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四)推进社会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级法制机构要将《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纳入“八五”普法重点内容,作为“十四五”时期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各地各单位要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新型渠道,通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将《安全生产法》普法宣传引向深入。要结合部门职责和行业特点,充分利用车、船、港(站)、船闸、公路(水上)服务区等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移动电视屏等设施推送相关知识,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压紧压实《安全生产法》落实措施

  (一)加强安全监管制度和能力建设。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法》的修订,加强安全生产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使安全生产规划与“十四五”时期交通运输各项规划相衔接,进一步提升行业监管能力水平。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机制,加强联防联控。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加强对交通运输相关的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研究。

  (二)抓紧完善配套制定。要结合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做好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改工作,深入开展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确保各类制度协调衔接,切实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提供高效务实的法制保障。

  (三)及时完善权力责任清单。安全监督机构要根据《安全生产法》明确的安全监管职责,及时调整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责任清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压降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要抓紧对有关条款进行全面梳理,及时调整自由裁量基准,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严格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做到规范执法、精准执法,确保法律有效实施。各级法制机构要对行政执法机构适用《安全生产法》查处案件的合法性进行督导。各单位、各处(科)室要相互配合、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合力。要建立完善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惩戒机制,对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从业人员的严重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对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要及时公布一批违反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

  (五)落实“两法衔接”相关规定。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增加了涉嫌刑事犯罪的违法情形,特别是对接刑法修正案,新增了危险作业的刑事责任。各地各单位要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安全生产领域“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作、联动推进的监管格局。

  各地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意义,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对学习宣贯工作全面负责,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安全监督机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研究细化工作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精心组织,认真谋划,确保学习宣贯工作与整体工作统筹推进。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巡查、专项检查等,对学习宣贯工作加强督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无锡交通“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提供坚实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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