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全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等级初评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2-02-22 14:1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4号)、《江苏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累计记分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10号)文件要求,现对2021年度全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等级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初评结果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2月22日—2022年2月28日)。
被评定信用等级的从业人员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异议申请。
联系电话:0510-81089021
传真号码:0510-81089022
附件1;2021年度无锡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等级初评结果(AAA级).xlsx 附件2:2021年度无锡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等级初评结果(AA级).xlsx 附件3:2021年度无锡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等级初评结果(A级).xlsx 附件4:2021年度无锡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等级初评结果(B级).xlsx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