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12 09:4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经与无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数据比对,以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详见附件清单)车辆使用性质已变更,不再为“预约出租客运”,不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许可条件。我局将依法对上述车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进行注销。现对不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许可条件的车辆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2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止。公示期内,请清单中所列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所有人主动向无锡市交通运输局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无锡市交通运输局提出(联系电话:80289026)。逾期未办理注销手续或未提出异议的,无锡市交通运输局将依法予以注销登记。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