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周明峰等5位当事人《违法行为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0 13:0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周明峰等5位当事人:
我局已对你(单位)依法作出《违法行为通知书》,由于通过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现将该文书在无锡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
附件:《违法行为通知书》扫描件
周明峰 违法行为通知书 锡交路执[2025]513号.jpg 陈习军 违法行为通知书 锡交路执[2025]488号.jpg 刘文圣 违法行为通知书 锡交路执[2025]559号.jpg 刘长宏 违法行为通知书 锡交路执[2025]456号.jpg 王金龙 违法行为通知书 锡交路执[2025]496号.jpg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