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27 10:2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张俊等5位当事人:
我局已对你依法作出《撤销交通运输行政许可预先告知书》,由于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现将该文书在无锡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张俊.pdf 何立.pdf 李慧宇.pdf 杨鸿坤.pdf 殷俊奇.pdf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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