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我市181艘“检验证书超期和异常”船舶尽快办理检验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31 11:0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第二次通报“检验证书超期和异常”船舶信息的通知》(海船检函〔2026〕1660号)及《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检验证书超期和异常”船舶管控工作的通知》(苏交执法水函〔2026〕217号)要求,现将我市181艘“检验证书超期和异常”船舶予以公告(见附件)。
请各有关单位、船舶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尽快办理船舶检验手续。
公告时间:2026年07月31日至08月04日。
联系电话:0510-82609058
无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6年7月31日






